高市府稱城中城100年後即合法 國民黨:赤裸裸官僚作風

高雄「城中城」大火造成46死41傷慘案,高雄市政府表示「城中城」自始即違背法令將辦公室實際作為住宅使用,並自100年「高雄市建築物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」頒布後便可合法作為住宅用而無需公安申報一事,國民黨高雄市黨部發言人呂謦煒質疑,民進黨長期在高雄執政,「城中城」是在民國91年商業設施全面廢棄後才停止申報公安,為什麼高雄市政府到現在還要視而不見謝長廷、陳菊、葉菊蘭、陳其邁等民進黨籍市長或代理市長,到現在還想推諉責任?

呂謦煒質疑,高雄市政府聲稱民國100年「免變辦法」訂定後,就能夠讓商辦變成住宅,但這是高雄市政府自己訂定的行政規則。難道高雄市政府就這樣為自己開脫,把非法行徑合法化,把建築管理的責任推卸掉,更成為不消防安檢的藉口?這難道不正彰顯出高雄市政府的行政怠惰與官僚作風?陳其邁市長的「負責」,難道其實是「卸責」?

呂謦煒更進一步指出,高雄市政府在「城中城」火災發生後,補破網厲行工安稽查,陳其邁更指示要限期改善。但在中央與地方法規沒調整的情況下,這不就是自打臉無法可管的說法?不就正巧證明民進黨政府長期怠惰消極不作為?陳其邁的「兩年拼四年」就是這種拼法嗎?

呂謦煒呼籲,從中央到地方,不可再忽視弱勢族群的居住環境問題,不可再展現這種只顧推卸責任不顧人民疾苦的官僚作風。